浙江省23.4%的企业发生过商业秘密泄露
新职员入职仅一天就离职了,本来觉得是不适应公司环境,结果却另有隐情。这位新同事,偷偷带走了“老东家”的全套产品设计图纸。
前不久,浙江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接到辖区甲公司举报,称其公司原职员某某,入职一天就离职走人。后经了解获悉,其离职时复制了公司大量涉密设计图纸,而如今,此人现就职于在同行业的乙公司,甲公司怀疑自己公司的商业秘密遭到剽窃。
接到举报后,市场监管部门派人对苏某现供职的乙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当场在苏某工作电脑接连的移动硬盘上发现了大量甲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接到举报后,市场监管部门派人对苏某现供职的乙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当场在苏某工作电脑接连的移动硬盘上发现了大量甲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
据了解,作为一家大型模具设计加工企业,甲公司对产品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要求所有涉密人员,包括公司员工、供应商等所有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或供自己使用。
苏某在明知公司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利用工作之便窃取公司大量产品设计图纸,作为自己在设计同类型产品中借鉴和使用,其行为已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的宝贵财富,它关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10月21日,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推进会暨中美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研讨会在台州临海市召开。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浙江正初步构建起“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协作、企业负责”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打造通过保护商业秘密维护企业权益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模式。
2011年,这将省工商局曾对全省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进行过问卷调查,调查显示,有近23.4%的企业明确表示曾经发生过商业秘密泄密事件,其中认为泄密事件给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有67.2%。
省工商局在调查中发现,目前政府部门、企业自身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特别是许多中小微企业缺乏商业秘密创新成果的有效保护措施,导致企业核心竞争力下降和利益受损,阻碍了企业的转型升级。
“从商业秘密侵权实际情况来看,我省商业秘密泄密内容主要为客户名单、制作工艺或方法、产品配方,分别占49.1%、20.5%和17.1%。外贸行业、传统制造业、计算机软件开发等行业都有所波及,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省工商局经济检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商业秘密侵权实际状况来看,浙江省商业秘密泄密内容主要为客户名单、制作工艺或方法、产品配方,分别占49.1%、20.5%和17.1%。外贸行业、传统制造业、计算机软件开发等行业都有所涉及,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不良影响,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浙江省省工商局经济检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工商部门视保护商业秘密作为首要职责,及时有力惩办侵权案件以表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决心。目前为止,已经打击此类案件百余件,挽救了企业数百亿的损失,维护市场的合法竞争性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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