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国内首个共享单车团体标准公布
证客消息:共享单车一经流入市场就受到了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上班族的欢迎,随着市场扩大单车数量增多,也出现了损害率过高、非机动车道拥挤加剧等现象。如今共享单车行业的首个团体标准公布对行业的规范性提高无疑将会带来巨大的帮助,同时,该行业的竞争将会继续加剧,加速优胜劣汰的过程。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内容如下:
1.共享自行车的定义改为 “设计用于单人日常交通代步,采用互联网租赁方法,能实现公众共用的城市自行车。” 增加了“采用互联网租赁方法”。明确了共享自行车的互联网属性。
2.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增加了共享电助力自行车服务对用户年龄要求应在16岁以上。
3.减去了“报废车辆不允许进行拼装、修理后再投入市场”。对报废零件的处理和再利用的权利和责任交有企业判断。
4.再次核对了引用的国际、国外标准原稿,对标准进行了校正。
据了解,团体标准起草的全部工作于6月26日完成。并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发布,2017年10月1日实施。
发布的三项团体标准具有如下特点:
1、广泛性
《共享自行车第一部分:自行车》有32家单位组成,《共享自行车第二部分:电助力自行车》有32家单位组成,《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有31家单位组成。参加起草的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有16家,基本囊括了全国的服务范围;参加起草的共享自行车生产企业有19家,全国大型的自行车生产企业都参与了其中;还有不少自行车零件生产企业也参加了标准的起草工作。
2、先进性
共享自行车的二项产品标准采用了许多国际标准和先进国家的标准,共享自行车项目多达64项,共享电助力自行车项目多达73项,比原国家标准项目增加了一倍有余。而且创新性的对存量车质量增加了每年抽检的规定。因此,共享自行车要达标绝非易事。共享自行车三项团体标准的发布与实施还有三个月的过渡期,共享自行车运营单位和制造企业要共同努力、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对照差距,制定落实计划。
3、是协商一致的结果
共享自行车三项团体标准的完成,是我们全体起草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整个标准起草过程中,对有异议的内容,我们坚持协商一致的原则。有些指标的最后确定,是经过了多次讨论,求大同、存小异,相互协商的结果。这也为标准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为标准发布后能够顺利实行提供了有力保证。
证客君写在最后:共享单车行业首个团体标准出炉后,市场上不规范的乱象有望得到一定解决。尤其是对居民的年龄身份进行认证之后,出行安全得到了更大程度的保障。